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暨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8 17:57 作者:专技科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暨公需科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自觉自愿参加学习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根据省人社厅安排,2020年度全市统一的公需科目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新理念素养提升》(www.zjzx.ah.cn)、《学习十九大精神构建国际人才比较优势》专题。各地可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培训学时不少于60学时。

四、培训形式和时间

公需科目培训采取网络在线学习形式,由各地人社部门组织开展,今年继续由安徽电大滁州分校(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和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网络培训服务,培训结束分批次组织集中机考。

公需科目培训时间:2020年5月-2020年12月。

专业科目可采取网络在线学习和集中面授的形式,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托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等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市人社局指导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按计划组织实施好继续教育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网络平台)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前,须将培训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学时登记和验证

学时登记按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凭网络打印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等学时证明材料,由单位集中到所属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当年度学分,最后由所属人社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集中交由市(县)级人社部门审核验证。

六、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谋划,科学部署,抓紧研制本地本部门继续教育培训方案,规范组织实施,注重培训实效,并与5月10前将实施方案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市人社局专技科。电子邮箱:czkhpx@163.com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