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4 17:02 作者:事业科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为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市直14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34名,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其中拟选调管理岗位为九级以下职员,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拟选调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情况确定。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不含滁州市市直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三年以上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选调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参公)身份不再保留。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 “35周岁以下”为“198511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问题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12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6.尚在试用期内(含任职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7.报考拟选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1224日在滁州先锋网(http://www.czxfw.gov.cn/)、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uzhou.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115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各选调岗位报名地点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2020年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简历栏中工作经历须详细填写,签订诚信承诺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考试费用80/人。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安徽小岗干部学院(中共凤阳县委党校)专职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201222-20201224)采取专业测试形式,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其他岗位采取两轮考试形式:即由选调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先进行第一轮专业测试,然后推荐参加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报考人员第一轮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第二轮面试:

1.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3:1的,全部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

2.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大于3:1的,根据第一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比例推荐参加第二轮面试

第二轮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第二轮面试时间为20211月中下旬,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终成绩相同的,第一轮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体检、考察等缺额的,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公开选调单位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注重了解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事业单位。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以及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报考资格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五)公示和聘用

公开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考察合格人员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报考者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等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0-3047981

监督电话:  0550-3027850         

 上述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和《岗位计划表》中的联系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0年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20年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