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2022年度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未资格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21 16:38 作者:社保中心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所有参保人员的利益,有效防范养老金被冒领等行为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社险函〔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市本级及南谯区、琅琊区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且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人员(见附表1、2),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请于11月25日前通过皖事通或老来APP完成自助认证,不能或不会自助认证的,本人可以持有效证件到各街道社区、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窗口、琅琊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或丰乐大道624号(大润发斜对面)市社保中心一楼退管科进行现场认证。
    公示期满如仍未完成认证手续,将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暂停后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将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
    咨询电话:
    滁州市社保中心退管科:0550-3029078;
    琅琊区社保中心:0550-3078158。

   附件1:2022年滁州市未进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人员名单(市本级及南谯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