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公示

发布日期:2018-09-29 15:49 作者:市人社监察支队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为规范我市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滁州市关于印发<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交和管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条件,现对其保障金退还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2018929日起至2018106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滁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进行投诉,投诉电话: 0550-3040221。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滁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1

清流小学多功能楼和学生活动中心附属工程

滁州市众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阳光都市二期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滁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

                              2018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