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布2018年第一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8-09-30 15:04 作者:市人社监察支队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为严肃查处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2018年查办的第一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

案例一(市本级)

2018年1月31日,滁州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滁州宾迪机械有限公司附属工程劳务承包人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李军(身份证号码:342301197211144018)在承包滁州宾迪机械有限公司附属工程劳务中,拖欠王庆秋等16名农民工工资10万元。在事实查清后,滁州市人社局于2018年2月8日依法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李军逾期未支付。 

2018年2月11日,滁州市人社局将该案件移送至滁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立案处理,目前李军已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案例二(市本级)

2018年4月12日,滁州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康佳华府1、2号宿舍楼、安康苑二期、康佳白电食堂工程劳务承包人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宣勤保(身份证号码:342625196608031698)在承包滁州康佳华府1、2号宿舍楼、安康苑二期、康佳白电食堂工程劳务中,拖欠张守河、李书彩2人2015年5月至12月工资3.69万元。在事实查清后,滁州市人社局于2018年4月24日依法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宣勤保逾期未支付。 

2018年5月3日,滁州市人社局将该案件移送至滁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立案处理,目前宣勤保已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案例三(南谯区)

2018年5月21日,南谯区人社局接到投诉,称自然人吴继浩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投诉人王友才是被投诉人吴继浩(身份证号:341103198810105075受雇的驾驶员,拖欠王友才2017年79月三个月的工资17200元。在事实查清后,南谯区人社局依法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吴继浩逾期未支付。

2018年7月2日,南谯区人社局将案件移送至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立案处理,目前公安部门正在立案侦查中。

案例四(来安县)

2018年3月7日,来安县人社局接到投诉,称汊河碧桂园郁金苑消防水系统安装工程劳务承包人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陈晶晶(身份证号码:34292119841012061X)在承包来安县汊河碧桂园郁金苑消防水系统安装施工劳务中,拖欠周志荣等23人农民工工资27.15万元。在事实查清后,来安县人社局于2018年5月10日依法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陈晶晶逾期未支付。

目前来安县人社局案件移送至来安县公安局立案处理,目前公安部门正在立案侦查中,已网上追逃陈晶晶。

案例五(天长市)

2018年1月19日,天长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华富仪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070944066E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华富仪表有限公司拖欠22名劳动者34.58万元工资。在事实查清后,天长市人社局于2018年1月31日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华富仪表有限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8年2月7日,天长市人社局将该案件移送至天长市公安局立案处理。6月5日,华富仪表有限公司已兑付所欠工资的20%,剩余工资与劳动者达成了限期还款协议,2019年2月前兑付拖欠工资的20%,2019年5月前兑付拖欠工资的60%。

案例六(定远县)

2017年11月7日,定远县人社局接到投诉,称定远第壹街室内装修工程二标段地面铺装工程承包人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苗广圣身份证号码:341122199004214617)在承包定远第壹街室内装修工程二标段地面铺装工程中,拖欠张龙叶8名农民工工资50530元。在事实查清后,定远县人社局于2018年1月23日依法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苗广圣逾期未支付。 

2018年4月22日,定远县人社局将该案件移送至定远县公安局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