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三强化三提高”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30 10:26 作者:来安县人社局城乡居保中心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为切实防范和化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风险,来安县人社局积极推进经办风险防控措施,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核验、事后稽核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经办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经办人员必须懂政策、熟业务。来安县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仅在政策法规、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基金管理、稽核等业务进行培训,还深入实地进行业务指导。同时,严格执行城乡居保基金管理制度,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要求,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强化内部控制,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实行岗位严格分离;建立审批制度,明确经办人员、复核人员、审批人员权责明确。每月发放待遇通过经业务人员审核、财务人员复核、领导审批、财政部门核拨的方式,严格层层把关,同时严格执行与开户银行、地税部门、财政部门每月对账制度,按时进行报表上报,确保账实相符一致。

 强化稽核检查,提高监督管理质量。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内部控制检查、审计审查等基础上,采取常规稽核与专项稽核结合方式,对内自查自纠,对外采取乡镇自查与县级抽查相互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排除各类风险隐患。加大与公安、民政、司法数据共享,定期进行对比,对核查出的多领、冒领养老金人员,立即停止其养老金发放并开展追缴,以确保基金安全运行、防止基金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