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多举措发力城乡居保扶贫

发布日期:2019-08-23 09:58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南谯区充分发挥城乡居保全覆盖、保基本的兜底作用,确保城乡居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共享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保障城乡参保居民合法权益。

应参保尽参保。结合全民参保计划,与扶贫办、民政局、残联等部门沟通联动,获得详尽的困难群体信息,再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全面核实、摸清困难群体参保情况,筛选出未参保登记的以及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待遇的人员名单,为其办理参保手续,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城乡居保,不少一户,不漏一人。

应代缴尽代缴。对于辖区内所有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未脱贫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等困难群体,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代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使困难群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保障。并鼓励有条件的困难群体在政府代缴的基础上,自己再缴一部分,提高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为晚年生活加大保障力度。

应发放尽发放。建立困难群体台账,动态跟踪,督促镇、社管中心人社所为年满60周岁的困难群体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确保按时领取养老金。对登记在册的困难群体,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月享受待遇,不足年限不再补缴。直接为其按月发放城乡居保待遇,确保老人老有所养。

应知晓尽知晓。通过宣传单、宣传横幅、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城乡居保扶贫政策,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利用脱贫攻坚进村入户的契机开展入户宣传活动,现场为百姓答疑解惑,提高城乡居保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截至目前,已为3741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计代缴保费74.82万元,对11人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困难群体纳入城乡居保按月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