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降费减负及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0-05-09 10:47 作者:人社局站管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2019年、2020年我市根据省人社等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连续两年分别出台社保降费、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有力地缓解了企业经营困难,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现将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成效

1.社保降费情况。2019年4月,我市出台《滁州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低为16%;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按照2017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和300%比例,重新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2019年5—7月,社会保险最低、最高缴费基数分别由3396.35元/月和16981.74元/月,降低为2711.24元/月和13556.22元/月。8月份开始,按新的全口径工资确定,最低、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3017.01元/月和15085.05元/月。2019年5月—2020年1月,全市累计减收社会保险费8.18亿元。其中,企业单位年均减负9.87万元,人均用工减少2500元,大幅降低了企业用工负担,有效服务了我市经济发展。

2.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情况。2020年3月,我市出台《滁州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方案》,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限为3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享受减免的基础上,还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2020年2—4月,全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累计3.52亿元,涉及全市中小微企业8174家,大型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604家。据测算,此次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累计将减免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6亿元左右。

社保降费、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两项政策实施以来,企业降成本效应十分明显。2019年5月—2020年4月,累计为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1.7亿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社保缴费压力,有效纾解了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困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做法

1.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人社、财政、税务、医保等多部门联动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先后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比照市政府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提出具体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宣传培训。按照省厅政策不搞变通、标准不打折扣、时间不能延迟、执行没有差错的“四不”工作原则,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完成业务系统调整校验,全市在规定时间全面准时按照新政策执行到位。迅速组织落实新政策业务学习培训,重点开展政策主要内容、业务办理流程、系统操作方法等培训,统一政策宣传口径。同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工作。

3.强化成效评估。建立督查反馈机制,先后多次成立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实地督查政策落实情况,深入企业了解减负成果,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及时评估分析政策实施成效,确保宣传工作落实落细,政策执行不走样,经办管理不掉链,服务工作不缺位。

三、工作亮点

1.“点对点”传播政策。制作专题宣传片,在滁州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主流媒体刊载专题文章,在各经办服务点以及各大商超、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张贴降费减负通告800余张,向全市参保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员等发送手机短信14万余条,设立流动咨询台300余场次,借助招聘会开展政策宣传50余场次,发放政策宣传单4万余份,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覆盖率、知晓率。

2.“面对面”培训实务。组织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展新政策业务学习培训,统一政策口径和适用标准,确保经办人员对政策内容和上机操作学得精、懂得透。组织科技创业园区220余家企业开展政策讲座,深入420余家参保单位开展政策宣讲,现场为经办人员讲解政策,指导操作,进行“面对面”宣传辅导,同时为企业估算降费金额,切实提升参保企业获得感。

3.“实打实”免征减负。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餐饮行业受到冲击最大,出现经营困难最明显。我们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中积极予以关注。对于餐饮行业分支机构,其所属独立法人类型暂时无法确认的,我们依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55 号)精神,“对于短时间难以划型的,暂按中小微企业执行,待准确划型后再据实调整”。如:对于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滁州时代餐厅,我市在暂时无法确定其所属独立法人划型类型的情况下,企业填写《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企业划型承诺书》后,暂按中小微企业对该企业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2—6月份合计免征101750.6元;若按大型企业减半征收该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则2—4月合计只能为该企业减征30525.18元。我市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该类餐饮行业暂按中小微企业划型进行免征,以该企业为例,仅此一项就多减负71225.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