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社局常态化开展考试作弊诚信问题专项治理

发布日期:2021-05-31 08:35 作者:规财科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近日,滁州市人社局认真贯彻市信用办统一部署,常态化开展人事考试作弊诚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促进人社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健全监管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人事、专技考试实施标准化管理和监督,建立考生承诺守信制度,对于职称申报、评定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限制严重失信人员录用为公务员和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同时,结合人社部“行风建设”活动,成立滁州市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专项工作小组”,认真梳理公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有关诚信建设的事项共10完善了业务事项处理要素,为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夯实基础。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治理氛围。为有效防范考试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滁州市人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考前公告等形式宣传倡导考生诚信考试。考试当日在考点张贴、开考前再次播放宣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罚摘要,重点强调“作弊入刑”等政策法规,营造了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是完善工作体系,加强人员管理。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加强监、巡考等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明确考点考务、考场监考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考务组织的各环节责任到人。强化试答卷安全保密制度,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严格考场进场监察,明确监考职责,规范监考程序,按标准配备相应检查仪器设备。

四是协同配合,加大打击力度。邀请公安、无线电办等部门参与各项考试考务工作确保各类人事、专技考试均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无线电信号压制设备、手机信号屏蔽仪、身份证识别仪等屏蔽检测设备安装使用管理到位,共同防范打击违纪违规作弊行为。对于考试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建立考后违纪违规数据库。对于职称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造假行为,一经证实不予受理职称评审;评审已通过的,撤销申报人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收回资格证书,在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