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高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和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皖就〔2020〕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的决策部署,坚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发挥机关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在继续做好省政府民生工程确定的就业见习工作的同时,全年再开发10000个就业见习岗位,其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开发一批就业见习岗位,原则上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见习岗位数不超过当地新增目标任务数。
三、见习对象
2020届皖籍或在皖就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四、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协商合理确定。
五、实施步骤
(一)岗位征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发函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申报就业见习岗位计划。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就业见习岗位要适宜高校毕业生,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工作能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且为非涉密、非核心的辅助性岗位。
(二)岗位配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规范、人岗相宜、提升能力”的原则,对同级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的岗位计划进行归集整理,根据本地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计划总数与各单位的申报计划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岗位优化配置。
(三)岗位报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公共招聘网、人力资源市场等线上、线下渠道,组织引导2020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的青年积极报名。
(四)岗位匹配。报名结束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将岗位匹配到人。
1.机关事业单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湖北籍在皖就业毕业生、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中的毕业生、皖籍在湖北就学毕业生;余下岗位人员配置,由机关事业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但不得通过考试竞争选拔等方式。
2.对匹配没有成功的上述人员,征得本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在报名人数不足的机关事业单位中进行调剂,或调剂到其他见习基地的岗位。
(五)组织上岗。岗位匹配成功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通知就业见习人员到机关事业单位报到,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内容。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见习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各执一份,一份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对见习岗位人员流失出现空缺的,经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补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实施。
六、岗位管理及资金拨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的牵头承办、组织推动、业务指导、资金申报汇总等工作。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承办具体工作。对就业见习期限超过6个月的党员、团员,党员、团员关系应转移至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参加组织生活。
机关事业单位负责毕业生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资金申报。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按照规定不建立劳动关系;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执行;对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等的人员,见习单位可以提前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见习单位可出具鉴定材料,如本人同意可放入个人档案。
见习期间,机关事业单位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按月将就业见习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将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工作纳入当地青年见习计划总盘子,加强会商,明确责任,强化组织,合力抓好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牵头承办。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宣传引导,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财政部门要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保障见习政策落实。
(二)落实目标责任。各地要按照《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本地见习任务,做实实名管理信息,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推动任务按期完成。简化优化见习政策经办流程,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和监督检查,防止补贴资金骗取、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对于恶意骗取补贴资金且不规还的个人,纳入信用联合惩戒。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地要大力宣传见习计划和政策措施,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经验做法和成效,讲好青年见习故事,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强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选树一批岗位质量高、见习成效好的单位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就业见习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名单请于6月25日前报省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联系人:钱旭东
电 话:0551-62654537 62663821
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联系人:黄 兵
电 话:0551-62831871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联系人:吴昌好
电 话:0551-68150460
省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 果
电 话:0551-62998309
电子邮件:908842990@qq.com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0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目标任务分解表 |
||
地 区 |
青年就业见习 |
|
民生工程见习人数(人) |
新增见习人数(人) |
|
合肥市 |
2721 |
1224 |
淮北市 |
809 |
364 |
亳州市 |
1306 |
588 |
宿州市 |
1563 |
703 |
蚌埠市 |
980 |
441 |
阜阳市 |
2050 |
923 |
淮南市 |
1007 |
453 |
滁州市 |
1271 |
572 |
六安市 |
1613 |
726 |
马鞍山市 |
812 |
365 |
芜湖市 |
1171 |
527 |
宣城市 |
805 |
362 |
铜陵市 |
699 |
315 |
池州市 |
614 |
276 |
安庆市 |
1731 |
779 |
黄山市 |
524 |
236 |
广德市 |
157 |
71 |
宿松县 |
167 |
75 |
总 计 |
20000 |
9000 |
备注:1.广德市、宿松县数据单列,宣城市、安庆市对应栏数据不包含广德县、宿松县; 2.原则上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见习岗位数不超过当地新增目标任务分解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