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促调解,发挥仲裁职能作用

发布日期:2020-11-04 11:45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一场交通事故,夺去了一条年轻的生命。20199月,我市某企业职工王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去世,经相关机构认定为工亡。因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经一年之久的协商无果,死者家属无奈诉至市劳动仲裁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多轮调解,力促双方当事人定分止争。考虑到案情重大,死者家属经济困难。市劳动仲裁院立刻启动重大案件“绿色通道”,采用“当日立案”“一次送达”方式,在法律范围内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仲裁办案人员立刻与用人单位定分止争主要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希望用人单位能够积极配合调解处理,使该家属能够得到法律补偿。但该用人单位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企业经济下行、生存困难,无力支付高额的赔偿费用。为兼顾死者家属的合理诉求、合法权益以及我市针对中小微企业“六稳”“六保”的工作要求,市劳动仲裁院在充分研判案情、梳理脉络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庭前、庭中、庭后开展多轮调解。调解过程中查明,用人单位为死者缴纳了商业保险,在商业保险理赔范围基础上,用人单位再额外支付死亡赔偿款。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约定今年12月底,用人单位履行支付调解款义务,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全程帮扶,力促当事人提前获取调解款。因考虑到当事人家庭困难,失去了主要劳动力。市劳动仲裁院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在单位经营状态允许的情况下,提前履行调解义务,提前支付调解款。在仲裁办案人员的协调和见证下,用人单位最终于今年1030日,提前两个月将调解款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死者家属的银行账户。同时,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申请人家属表示沉痛悼念,表示企业失业去一名优秀的好员工,家里失去了一位好亲人。希望单位通过提前履行调解义务的方式,能够抚慰一下家属的伤痛。最终此案双方当事人案结事了人和,让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每一起仲裁案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多年以来,市劳动仲裁院始终立足发展、稳定的大局,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仲裁多元化调解的制度优势,及时、公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