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所属八县(市、区)超额完成2020年度城乡居保民生工程任务

发布日期:2020-11-10 16:34 作者:养老保险科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截至10月底,我市琅琊、南谯、来安、全椒、天长、定远、凤阳、明光8个县(市、区)2020年度城乡居保民生工程任务当年累计缴费人数分别达到2.30万人、7.17万人、16.85万人、13.06万人、20.93万人、31.44万人、26.16万人、21.53万人,分别完成2020年度目标任务的101.32%100.99%103.12%102.43%105.65%102.71%106.86%105.64%,八个县(市、区)均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累计缴费人数达139.44万人,当年缴费目标任务133.74万人,全市当年缴费完成率104.26%。截至10月底,年度累计发放养老金(万元)78288.12万元,10月份人均发放城乡居保待遇117.31元,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

出台城乡居保“两个机制”。今年3月,我市根据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状况,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出台《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激励机制,引导激励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从202011日起,全市城乡居保缴费档次标准由每年100元、200元、300元至3000元等13个档次调整为200元、300元至6000元等15个档次。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如缴费500元补贴100元、缴费600元补贴110元,缴费1500元补贴165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各缴费档次均设置相应补贴标准。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从202011日起,对65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2元、3元、4元、5元。 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本地统一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外,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

提升居保人均缴费水平。为尽量提升人均缴费水平,确保城乡居保民生工程质量逐年提升,我市各县(市、区)积极广泛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人均缴费水平提升明显,取得显著效果。我市2017年、2018年、2019年全年人均缴费水平分别达到153.72元、261.88元、332.37元,202010月人均缴费水平为433.02元,较2019年全年缴费水平增长幅度达30.28%,呈现逐年显著递增的良好态势。

给予退捕渔民参保补贴。9月,皖人社秘〔2020187号文件出台后,我市积极将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按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努力提高退捕渔民保障水平,明确政府为参加城乡居保的退捕渔民给予每年1500元参保补贴,并连续补贴15年。各有关部门密切关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我市退捕渔民,深化部门协调联动,做好数据核查比对,加强信息共享交换,动态掌握参保信息,努力实现退捕渔民享受社保政策情况精细化管理,对我市619名退捕渔民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参加险种等、参保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了详细核对。截114日,全市共为退捕渔民发放补贴796.2万元。

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坚决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及省人社厅推进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工作总体部署,将“精准扶贫”要求贯彻落实到城乡居保扶贫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切实落实贫困人员各项参保优惠及代缴补贴政策;主动核查60周岁以上相关人员基本信息,确保待遇发放到位。对扶贫、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提供的五类贫困人口信息进行精准识别,通过人社扶贫信息平台及时更新上报数据核实情况,对社保扶贫政策宣传、“人户分离”贫困人员、在校生等特殊情况认真开展核对,指导各县(市、区)不断加强信息核实工作。市人社局多次组成督查组,赴凤阳、明光、来安、全椒、定远等地,逐项检查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现场核查验收,深入村(居委会)了解城乡居保扶贫政府代缴和待遇领取等情况。印制社保扶贫政策宣传海报发放至凤阳、明光、来安、全椒、定远5个县(市)并督促县级人社部门在贫困人员集中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贫困户较为集中的路口集中张贴并开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