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切实做好城乡居保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工作

发布日期:2021-11-30 16:55 作者:养老保险科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部署,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实施城乡居保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要求,滁州市人社部门切实做好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工作,自202111日起,城乡居保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元。市人社局组织城乡居保业务经办机构按要求及时调整业务系统基础养老金参数,对新增到龄人员生成支付单中的养老金发放金额和人员进行仔细核对,确保2021年提高的省级基础养老金于202111月底前落实到位,并确保养老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经办服务相关工作,推动我市城乡居保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