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市直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拟对市直劳务派遣单位开展2023年度经营情况审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年审范围为2023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我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注册地址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劳务派遣单位。
二、各劳务派遣单位应认真做好自查,填写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书,并提交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请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年审材料报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同时将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书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赵占理 电话:0550-3042217
电子邮箱:3294835575@qq.com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西一楼105-3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