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9〕11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县(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实地抽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时间为4月15-23日,每地检查一天,具体时间由市人社局提前与各地联系对接。
联系人: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 郭雪 18855006826
二、被检查单位
天长市、凤阳县、定远县、全椒县。
三、检查内容
《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滁人社发〔2019〕244号)文件规定的内容。
四、检查组成员
组长:刘 娟 市人社局副局长
成员:张 顺 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 科长
郭 雪 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 工作人员
司淑芳 南谯区养老中心 主任
叶明红 琅琊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主任
张 旭 南谯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会计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用听汇报、看材料、查记录、实地检查等形式,通过查验工作台账、抽验具体数据,深入了解各地城乡居保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六、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市级抽查后,省厅抽查随即开始。本次市级抽查过的,以及没有抽查到的县(市、区)都要认真做好迎接省厅抽检准备。
2.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各地要认真梳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向检查组如实反馈。请将抽查有关材料提前集中至检查地点。
3.检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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