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

    发布时间:2023-08-09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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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政策、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统筹和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贯彻实施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贯彻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城乡居民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依照有关规定,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负责人:康友生 联系电话:0550-3025715

        办公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西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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