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4-01-18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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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本)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收费标准及依据 委托主体
    资质条件 办理时限 办理流程 资质依据
    1 劳务派遣机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编制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出具资产证明相应资质的机构 双方协商约定 合同签订开展验资工作→出具验资报告→报审批部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 市场自主调节价格 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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