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监察支队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发布时间:2019-05-3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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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27日上午,市劳动监察支队召开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会议。该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会上,由汪洁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条例》,并对《条例》进行了解读。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条例》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条例》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程序,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调整程序,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强调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部行政立法,条例的出台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市劳动监察支队将严格遵照《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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