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依法处理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二、立项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席令第80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33号)、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3号)
三、预算金额
总额48.2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48.2万元,包括:一般预算拨款安排48.2万元。
四、执行情况
按照年初的计划,目前仲裁庭建设竣工验收完毕,培训基层仲裁员的工作已完成,各种仲裁案件已按照时间节点办结。预算资金已支付48.2万元,执行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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