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上半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9-22 16:49 作者:养老保险科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字体【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城乡居保待遇水平提升工作进度,推动城乡居保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社厅对城乡居保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部署和近期统计数据,现对各县(市、区)年度城乡居保民生工程进度、缴费水平、待遇领取情况等进行通报。
  一、民生工程进展情况
  截至6月底,全市当年缴费人数114.49万人,完成年度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85.61%。天长市(96.16%)、来安县(92.84%)、明光市(90.09%)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0%以上;凤阳县(87.25%)、定远县(84.91%)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0%以上。各县(市、区)在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的同时,要注重进一步提升缴费质量,推动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
  二、人均缴费水平情况
  6月份全市人均缴费水平527.20元,全省平均缴费水平为390.61元,我市在全省各地级市排名第三。
  三、新增领取待遇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全市新增领取待遇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142.59元,同期全省新增领取待遇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146.93元,在全省各地级市排名第11。上半年我市除琅琊区新增领取待遇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180.56元超过《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内容》中明确提出的180元标准以外,其余各县(市、区)均低于180元,其中低于150元的有全椒(147.50元)、来安(146.36元)、定远(144.89元)、明光(144.41元)、凤阳(135.40元)。凤阳县新增领待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135.40元)、新增领待人员平均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21.96元)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四、有关要求
  今年,省政府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秘〔2021〕128号)文件中明确将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列为对市级政府的考核指标。省人社厅在《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配及绩效评价内容》(皖人社秘〔2021〕63号)文件明确将“当年新增领待人员月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80元(含)以上”作为2021年对各地级市城乡居保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的考核指标。今年上半年,我市新增领取待遇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142.59元)不仅距省人社厅提出的180元目标相差较大,且距全省平均水平仍有4.34元的差距,目前整体形势不容乐观,需要全市人社系统付出艰苦努力,切实加以改进。
  切实提高思想重视程度。当前,我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切实将提高城乡居保待遇水平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按照《2021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内容》要求,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盯“新增领取待遇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当年个人缴费平均水平”两项关键指标尤其是“新增领取待遇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这一薄弱环节,加强培训,扩大宣传,培养典型,主动服务,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全面准确掌握工作进展。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对今年8月-12月当地城乡居保到龄人员进行全面汇总、情况摸底和数据筛选,通过数据分析全面掌握近期即将领取待遇人员的个人缴费信息,准确界定具有高档次补缴费能力的人员范围,坚决确保待遇水平提升工作有方向、有重点。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将所属各乡镇(街道)2021年全年新增领取待遇人数及2021年全年新增领取待遇人员中已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开展补缴费人数于每月底报市局养老保险科。
  及时开展专项工作调度。8月份,各县(市、区)人社局要至少选取1个补缴费工作进展较慢的乡镇(街道)开展城乡居保待遇水平提升工作专项调度,并在该乡镇(街道)至少选取两个村(社区、居委会)开展专门调度,深入查找分析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同时要特别注重在调度过程中进一步向广大参保群众特别是即将领取待遇人员宣传城乡居保补缴费有关政策。各县(市、区)人社局于9月1日前将调度情况以书面方式报市局养老保险科。
  市局将视情对有关单位开展城乡居保待遇水平提升工作专项调度,对进展缓慢的单位视情予以通报或对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

  附件1:2021年6月全市人均缴费水平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1年6月全市平均养老金水平情况统计表(不含补发)
  附件3:2021年上半年全市新增领待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情况统计表
  附件4:2021年上半年全市新增领待人员平均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情况统计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