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近期,监察支队党支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条例》,作为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
《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
会议强调,支部要用好红色资源,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学习好运用好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摆在党史学习教育的首要位置,将党史学习纳入支部理论学习。